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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学习记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4-12  

    2015年4月11日下午,在峻德律所的业务学习会议上,钟雪庆律师就本次行政诉讼法的修订条文及相关精神向全所同仁进行了传达,并详尽介绍了其对本次修订的学习和体会。钟律师将本次行政诉讼法的主要修订概括为如下十点:一、扩大了受案范围;二、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立案;三、立案实行登记制度,不做实体审查;四、起诉期限延长;五、增加了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六、完善审判监督程序;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八、跨区域管辖制度;九、复议机关作维持原行政行为决定的应被列为共同被告;十、可对拒不执行行政判决机关的负责人、责任人作出拘留、罚款等。钟律师的耐心讲解和精辟论述使得在座的年轻律师对行政诉讼有了更鲜活的认识和更深入地了解。下午16点30分许,本次例会的业务学习圆满结束。

   下图为本次业务学习会现场的情形:

 

下图为本次业务学习的主讲人钟雪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