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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通过《财产分配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6-25  

  2017年6月24日,由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浙江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科技)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秀洲外国语学校北校区召开,会议以多数赞成票通过了管理人拟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关于拟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二次表决方式采用“非现场表决”的提议》,至此龙腾科技破产案将进入收尾阶段。  

   2016年11月3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秀洲法院)作出(2016)浙0411民破字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龙腾科技重整程序,宣告龙腾科技破产。管理人随即开始龙腾科技的资产变价方案拟定和实施工作,至2017年3月底,龙腾科技的全部实物资产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均以首拍成交,其中除四辆汽车外的其他实物资产成交价7.22亿元,四辆汽车成交价218.5万元,至此龙腾科技破产案进行首次财产分配的时机已经成熟。2017年6月初,管理人在秀洲区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听取了部分债权人建议的基础上,十易其稿,完成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拟定。

 2017年6月24日,在秀洲区法院、嘉兴市秀洲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及秀洲区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债权人的配合下,龙腾科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秀洲外国语学校召开。

经管理人会前向243户债权人发送参会通知,实际到会债权人161户,其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58户。会上,债权人听取了管理人所作的阶段性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并对管理人拟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关于拟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二次表决方式采用“非现场表决”的提议》进行表决。在债权人代表的监督下,经计票统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得122票的赞成票,占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77.22%,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6.86%;《关于拟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二次表决方式采用“非现场表决”的提议》获得123票的赞成票,占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77.85%,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7.48%。两项表决事项经债权人会议决议均获得通过。随着本次会议的圆满结束,龙腾科技破产案将进入收尾阶段。


下图:我所工作人员在布置会场



下图:会议接待签到现场


下图:会议现场主席台


下图:大会现场的情形


下图:会议通过第一项表决


下图:会议通过的第二项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