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桐乡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16日裁定受理桐乡市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桐乡供销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为桐乡供销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基于桐乡供销集团下属组织桐乡市副食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桐乡副食品市场”)仍在继续营业,结合管理人目前了解的桐乡供销集团的资产状况、经营管理、行业前景等因素,桐乡供销集团具有挽救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化解桐乡供销集团面临的债务危机,维护职工、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桐乡供销集团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桐乡供销集团概况
桐乡供销集团成立于1997年6月25日,统一计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146877411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位于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南路1号。
桐乡供销集团的主要资产为其坐落于桐乡市复兴南路1号的供销大厦,土地使用权面积2096.67平方米,建筑面积5322.98平方米,及其下属组织桐乡副食品市场位于桐乡市世纪大道989号的市场经营性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58207.69平方米,建筑面积42305.43平方米。
目前,桐乡供销集团下属组织桐乡副食品市场营业正常,房屋(摊位)租赁关系及市场运营团队保持稳定。
二、重整投资意向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3.具有与桐乡供销集团重整相适应的经营与管理能力。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重整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至少一个主体符合上述第1、2、3项资格条件。
5.重整投资意向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重整投资意向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承诺愿意按照本招募公告及管理人制作的其他招募文件的要求,参与桐乡供销集团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桐乡供销集团重整投资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及其他招募文件与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及/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三、招募程序
(一)重整投资意向人提交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意向人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以及愿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桐乡供销集团重整投资的意向等。重整投资意向人为单位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个人的需有本人签字);
2.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重整投资意向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用以证明符合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同意对知悉的重整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二)尽职调查
1.尽职调查告知: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代替重整投资意向人的尽职调查。
2.尽职调查申请与审查。重整投资意向人如需要对桐乡供销集团进行尽职调查的,可在报名后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资料清单。管理人经审查,对符合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重整投资意向人发出尽职调查通知。
3.尽职调查内容
收到管理人发出尽职调查通知的重整投资意向人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然后,重整投资意向人可针对包括但不限于桐乡供销集团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和下属组织的财产情况、负债状况、经营情况等开展尽职调查。
(三)领取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
重整投资意向人在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后向管理人领取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不收费用)。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
重整投资意向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后最迟应在2023年5月10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法律规定和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并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小写:¥5,000,000.00元)。交纳方在遴选后未成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在遴选结果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交纳方经遴选被确定为桐乡供销集团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竞争性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收到两份及两份以上有效重整投资方案的,将组织公开开示,以数份重整投资方案中最高的投资金额为起价,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者为重整投资人。若管理人只收到一份有效重整投资方案的,在评选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监督下,管理人与重整投资意向人协商确定重整对价后,确定该唯一报名人为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合同及相关文件。
四、程序衔接
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系在桐乡供销集团破产清算程序下进行的,重整投资意向人应当自行充分知悉、理解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定。如招募到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协助债务人等适格主体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在法院受理重整后,依法推进后续重整事宜。法院是否受理重整,管理人及债务人不做保证,由重整投资人自行判断,相应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南路426号中海大厦2号楼7楼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律师(13806728771)、朱律师(13738287568)。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招募公告由桐乡供销集团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热忱欢迎国内外企业、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桐乡市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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