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峻德动态

海宁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来源:  作者:海宁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时间:2022-07-05  


海宁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海宁市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日决定海宁市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宏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朗宏公司的临时管理人称“”)

为维护朗宏公司的营运价值,化解司目面临的危机,促使朗宏公司重生维护职工、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实现重整目标,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朗宏公司重整投资人。现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朗宏公司概况

宏公司成立于20159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位于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是一家房地产企业。

朗宏公司现拥有其建成后未销售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25000余平方米及地下车位500余个。

朗宏公司现商业房产销售、售房产租、商整体出租的方式运营,运营队保持定。

二、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制高消费

3.具有与朗宏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与管理能力。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重整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至少一个主体符合上述第1、2、3项资格条件。

5.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承诺愿意按照本招募公告及管理人制作的其他招募文件的要求,参与朗宏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朗宏公司重整投资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及其他招募文件与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及/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三、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以及愿作为投资人参与朗宏公司重整投资的意向等。意向投资人为单位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个人的需有本人签字);

2.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用以证明符合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同意对知悉的重整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二)尽职调查

1.尽职调查申请与审查。意向投资人需要对朗宏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可在报名后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资料清单管理人经审查,对符合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发出尽职调查通知。

2.尽职调查内容

收到管理人发出尽职调查通知的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然后,意向投资人可针对包括但不限于朗宏公司的财产情况、负债状况、经营情况等开展尽职调查。

(三)领取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后向管理人领取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不收费用)。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后最迟应在20228月517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法律规定和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并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小:¥5,000,000.00)。纳方在遴选后未成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遴选结果确定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纳方经遴选被确定为朗宏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竞争性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收到两份及两份以上有效重整投资方案的,将组织公开开示,以数份重整投资方案中最高的投资金额为起价,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者为重整投资人。若管理人只收到一份有效重整投资方案的,在评选委员会人民法院监督下,管理人与重整投资意向人协商确定重整对价后,确定该唯一报名人为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合同及相关文件。

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17止。

2.报名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南路426号中海大厦2号楼7楼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律师(13806728771)、钱先13575358655)。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招募公告由朗宏公司临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临时管理人。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3.热忱欢迎国内外企业、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海宁宏房地产开发有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